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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船每天越界11次 綠委修法增罰款 [2015-01-21 蘋果日報 黃揚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案審查《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提案修法的立委邱議瑩指出,中國漁船越界捕魚從2011年到2014年11月共被驅離1萬1097次、逮捕4610次,平均每天越界11次,無法遏止的主因就是現行法令罰款最重僅50萬元,因此她提案將罰款額度提高到最高500萬元。 現行《兩岸關係條例》第80條之1規定,中國漁船若越界進入我國海域,可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邱議瑩提的修法是將罰款額度比照外國漁船罰則,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民進黨立委姚文智版本則是將罰鍰提高為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國民黨立委徐欣瑩版本則是將罰鍰額度訂為10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 邱議瑩質詢時詢問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每天中國漁船越界平均11次是否嚴重?王說,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陸委會也已向對岸反映過漁船越界捕魚的問題。至於修法提高罰款,王郁琦說,只要負責執法的海巡署沒有意見,陸委會會尊重立院決定。不過今天會議僅處理到詢答結束,並未進入法案逐條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