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排放許可證3/31到期 縣府要求停工停業 [2012-03-29大成報 記者黃富釧] 縣長邱鏡淳29日趁著監察委員劉玉山、杜善良、高鳳仙等人,蒞縣巡察竹東與內灣2車站時,指著大地圖向監委們陳情,經濟部將霄裡溪改為不再為飲用水水源的決定,完全不尊重民意,程序上實有重大瑕疵,希望監委能主持公道,還給新竹縣民一個健康的居家生活環境。 環保署在今年3月15日發函桃園縣政府、經濟部工業局、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及本府,指稱桃園縣違法核發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環保署依行政程序法予已撤銷,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將在3月31日到期。新竹縣政府今(29) 日再次發函環保署,倘桃園縣政府未於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到期前核發有效之許可證,請環保署督促桃園縣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要求友達公司停工停業。 環保署98年5月16日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華映及友達二事業放流水應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迄今已逾近3年尚未改排,且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已於100年11月12日到期,如今桃園縣政府不遵守環評委員會之決議,作出違法之行政處份,環保署應立即撤銷友達公司之排放許可證。新竹縣民已給環保署及桃園縣政府足夠行政時間,新竹縣民已無法再忍受飲用上游工廠之廢污水。 經濟部在未有任何評估報告前即在3月13日做出「將鳳山溪及霄裡溪交匯上游鳳山溪臨時取水口設為永久取水口,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水源」之決定,於程序上實有重大瑕疵。新竹縣政府為經濟部此項決定已提出訴願。3月22日由邱縣長和徐欣瑩立委等人至立法院抗議,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變更取水口位置提出變更取水口位置是為了增加新埔淨水廠未來擴廠的用水量,邱縣長痛批經濟部在完全不了解現況下做出這樣決定根本就是配合華映友達兩工廠,幫桃園縣解套。如果新埔淨水廠須擴大水量,取水口怎麼可以往上移捨棄霄裡溪水源。霄裡溪兩岸居民世世代代皆取用自家井水做為飲用水來源,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裝接自來水,事實上就是取用霄裡溪水為飲用水源,兩廠廢水繼續排放,中央政府簡直就是漠視霄裡溪沿岸居民之生存權利。 對於桃園縣政府遲遲不同意華映及友達廢水改排至桃園縣,新竹縣政府已無法再忍受,已要求中央相關單位監督,要桃園縣政府負起相關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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