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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府未依環評展延友達廢水排放許可 立委徐欣瑩嚴正抗議要求環保署代為撤銷 [2012-02-20 立法委員徐欣瑩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立委徐欣瑩於20日上午9時邀請環保署長沈世宏至立法院會面,新竹縣環保局長古煥麟亦出席,共同遞交抗議書,為友達光電排放污廢水至霄裡溪的環保正義發聲,抗議桃園縣政府14日發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給友達光電,展延期間至至102年2月10日,並要求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代為撤銷桃園縣所發出的展延許可、代為核發友達光電之變更放流口改排申請,並限期盡速完成放流口改排工程,獲得沈世宏署長的肯定回應。 友達光電公司在桃園縣設廠並將污廢水排放至新竹縣霄裡溪長達10年之久,影響霄裡溪、鳳山溪下游的新竹縣10萬居民的飲水、生命財產安全。98年5月13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建議兩家企業變更放流口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美都麗橋附近。 友達光電公司的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應於100年11月到期,桃園縣政府卻於101年2月14日發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桃縣環排許字第H0663-06號),有效期限至102年2月10日,徐欣瑩委員抗議,這是無視環保公平正義作法。 針對桃園縣政府違反環評規定所核發友達光電的展延許可,徐欣瑩委員要求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177條,撤銷此違法的展延許可,並代為核發友達光電的改排許可,並要求改排工程應由地方政府確認合理後盡速完成,而非只聽廠商一面之詞。 沈世宏署長對於徐欣瑩委員的訴求有正面回應,提出於2月17日發給桃園縣政府之函文,要求收到環保署所發之函文後,應即刻更正發放給友達光電(管制編號:H5002362)的展延許可。沈署長表示,未來亦可以依法代發改排許可給予友達光電,並積極要求改排工程盡速完成。 沈署長提到,桃園縣政府已要求自來水公司將新埔地區自來水取水口移往上游,以保障霄裡溪周邊居民的飲水安全,加上友達光電已將高濃度的汙廢水運至觀音工業區處理,未來若友達光電排放出的汙廢水都符合環評要求的灌溉用水導電度限制等規定後,可能成為環保署介入發放汙廢水改排許可的變因。 相 關 訊 息: 抗 議 書 友達光電公司在桃園縣設廠並將污廢水排放至霄裡溪,嚴重影響霄裡溪、鳳山溪下游的新竹縣新埔鎮民、竹北市民的飲水、生命財產安全。霄裡溪發源於桃園縣,除經過龍潭的兩個村之外,其餘流域廣佈新埔鎮以及竹北的鳳山溪流域。友達光電公司的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應於100年11月到期,桃園縣政府卻於101年2月14日發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桃縣環排許字第H0663-06號),有效期限至102年2月10日,完全無視新竹縣民飲用水之權益。立法委員徐欣瑩除特建請環保署沈世宏署長主持公道外,並代表新竹縣民表達以下兩點嚴正抗議: 一、 友達、華映設於桃園縣轄內,為桃園縣創造上萬個就業機會,每年營收數千億,替桃園縣增加許多稅賦收入,據100年8月12日中國時報報導,「縣府表示,新竹縣、桃園縣的居民,都有權利要求乾淨的水域環境,桃園縣希望引進國際大廠進駐桃園,促進桃園經濟繁榮,但汙染絕不能留在桃園。」而桃園縣政府竟讓友達光電公司將污廢水繼續排放入霄裡溪,影響新竹縣新埔、竹北兩地約10萬名鄉親的飲水安全與生命安全,侵犯新竹縣10萬鄉親的飲水正義。本席抗議桃園縣政府違反公義,侵犯新竹縣10萬鄉親的飲水正義。 二、 97年12月桃園縣環保局收到監察院發文糾正,指出怠未詳查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及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宏碁廠廢(污)水兩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擅予核准兩廠廢水排入霄裡溪,顯有違失;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則怠未依法巡查,致該2 廠將廢水排入該溪多年餘,始要求其等申請排放許可。98年5月13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建議兩家企業放流水變更放流口,以專管方式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美都麗橋附近。101年2月14日桃園縣政府發文,竟以環差分析尚未定案為由,繼續發放一年污水排放許可給予友達光電公司。顯示桃園縣政府不改過去疏於查明環評審查結論之謬誤之外,亦無視環保署環境評估會議結論,仍逕予核發違反環評審查結論之排放許可證,違反依法行政的精神,更給社會大眾錯誤示範。本席抗議桃園縣政府霸道無理,罔顧環評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