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編 號
工務類乙30號
提案人:陳見賢、徐欣瑩
連署人:趙一先、林政良、何淦銘、林志華
案
由
建請新竹縣政府於本縣內專案成立新竹縣重大工程監督委員會,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與民眾代表等相關單位共同推舉出代表,組成此委員會,以加速及監督縣內重大工程進行。
說
明
近年來由於新竹縣內大量外來人口移入,帶動新竹縣快速發展,且配合中央發展計畫,許多基礎建設及重大工程皆陸續開始實施,為促使新竹縣內各重要發展計畫工程進行,建請新竹縣政府於本縣內專案成立新竹縣重大工程監督委員會,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與民眾代表等相關單位共同推舉出代表,定期召開各項重大工程管理會議,以加速及監督縣內重大工程進行。
辦
法
如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本案于第17屆第2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決(99年6月14日)】
提案下載:建請新竹縣政府於本縣內專案成立新竹縣重大工程 監督委員會,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與民眾代表等相關單位共同推舉出代表,組成此委員會,以加速及監督縣內重大工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