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編 號
工務類乙29號
提案人:陳見賢、徐欣瑩
連署人:趙一先、林政良
案
由
建請新竹縣政府成立新竹縣公寓大廈監督委員會,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與民眾代表等相關單位共同推舉出代表,加強輔導及監督公寓大廈建築工程及建築使用執照核發之嚴謹性,以降低不法情事發生之機率。
說
明
近年來新竹縣快速發展,由於人口快速移入,許多建案陸續建設完成,惟本縣內違建案件林立,建請新竹縣政府成立新竹縣公寓大廈監督委員會,加強輔導及監督公寓大廈建築工程及建築使用執照核發之嚴謹性,,以降低不法情事發生之機率。
辦
法
如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本案于第17屆第2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決(99年6月14日)】
提案下載: 建請新竹縣政府成立新竹縣公寓大廈監督委員會, 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與民眾代表等相關單位共同推舉出代表,加強輔導及監督公寓大廈建築工程及建築使用執照核發之嚴謹性,以降低不法情事發生之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