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4月2日
編 號
警政類乙1號
提案人:徐欣瑩
連署人:蘇明輝、吳菊花
案
由
建請縣府全面檢視本縣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及路面待轉區停車格是否完善,以維護汽機車行駛的安全。
說
明
諸多縣民反映本縣機車需兩段式左轉路口標誌及待轉區停車格有多處並未標示或標示不清,建請縣府無論道路大小,全面檢視及修復或增設標誌及路面待轉區停車格,以維護駕駛人行車安全。
辦
法
如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本案于第17屆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決(9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