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9年4月6日
編 號
教育類乙1號
提案人:徐欣瑩
連署人:吳淑君、黃永傳
案
由
建請縣府規劃興建竹北市風雨球場,以提供民眾優質的運動及比賽空間。
說
明
1. 「籃球」已成為國內相當盛行的一項運動,據98年度運動城市排行榜調查報告指出,籃球已成為國內球類運動人口的第二名。
2. 目前台灣其它縣市如:高雄市、台中縣、台東縣等地區,皆已規劃興建大型的風雨球場,所謂「風雨球場」是一個下雨天也能夠在裡面進行籃球活動的體育設施,可提供民眾更優質的運動空間。
3. 建造風雨球場的價格遠低於室內籃球場,且使用方便,不只平時提供民眾運動,也能舉辦大型的籃球比賽,是建請縣府儘速規劃興建竹北市風雨球場。
辦
法
如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本案于第17屆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決(9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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