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6 [竹塹要聞]竹縣市老人年金 比照中央排富 - 民國黨主席徐欣瑩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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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16 竹縣市老人年金 比照中央排富

【聯合報╱記者羅緗綸/竹北報導】 2010.03.16 03:31 am

新竹縣市政府昨晚協商,決定同步、同調,針對目前老人年金發放,設定排富條款,未來依中央國民年 金排富條款做限制。

未來新竹縣市老人年金排富條款,依中央國民年金排富條件,排除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政府補助收容安置人員、領取 各項社會福利津貼者、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天、領有政府發給生活津貼、國民年金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

新 竹市長許明財、縣長邱鏡淳說,「我們是一對難兄難弟」,因縣市都發放老人年金,但竹縣社會福利被中央認定「資源錯置」,竹市也因同一情況,社會福利業務考 核,竹縣倒數第一、竹市倒數第二。

不過,國民年金排富條款中,新竹縣、市老人年金排富,在個人年所得和不動產上,與中央排富條件有差異, 中央每年個人所得設50萬,竹縣市設30萬,中央在不動產設500萬元,新竹縣市也設500萬元,不過,採取公告現值計算,約是市價認定的三分之一,較中 央排富寬許多。

個人所得限30萬元,依中低收入家戶所得最低生活費做計算,住宅、土地限在500萬元但住宅屬唯一且自住,還可以再放寬 400萬元。

至於縣、市設定排富條款後,影響多少老人?縣市都表示「還要再精算」。新竹縣目前有6萬人,新竹市有4萬人領取老人年金; 縣、市都表示,會準備說帖,先向即將召開的縣、市議會報告,爭取縣市議員支持,未來也會尊重議員們看法。

「我們被老人年金壓得喘不過 氣!」新竹縣社會處長蔡榮光、新竹市社會處長鄭秀文昨晚10時許在協調會後,說明縣市因發放老人年金,出現遭監院指「社會福利資源錯置」,將同步、同調修 正老人年金發放辦法。新竹縣、市昨晚協調,決定縣市同步定出排富條款,將送縣市議會後,也同步實施,排富內容也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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