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20 新竹食安大問題 把關人力短絀 [2013-12-15 台灣時報 孫麗菁] 以膨風茶、貢丸、肉圓、玻璃聞名的新竹縣,人口在近十年間,由四十多萬跳到五十三萬人,因此每一種食安問題在新竹縣都是「大問題」,立委徐欣瑩說,毒澱粉和問題食用油因為是原物料,影響遍及全國,新竹也不例外,餐館食品業受到負面影響,但是影響最大的是「禽流感」,身為農業大縣,餐飲業受波及的幅度和政府統計數字相當一致。 她也指出,食品混充部份,一般食品和全國是一樣的,農特產還沒有發現混充,也未發現地下添加劑工廠。只是鄰近的桃園和苗栗也種植膨風茶,賣的時候也喜歡稱為膨風茶,讓新竹縣茶農,心裡有點「那個」。 另外,他縣水源污染新竹水源,或著說地處下游的縣市其實都會擔心土地被污染。太多環保署、國土與食安問題都跨了縣市,她誠懇期盼,中央政府應加以整合並予嚴懲。 對於食安問題始終是「人民胸口的一種痛」,所以在大統出問題的第一時間,徐欣瑩提出了處理方式「掐頭、去尾、顧中間」:所謂「掐頭」指的是「源頭管理」,食品上架前就要徹底檢驗;「去尾」是指「加重罰則」(最高五千萬元)、上架後不定期徹底檢驗;「顧中間」就是給予「窩裡反」員工高額檢舉獎金。 徐欣瑩說明,新竹縣的食品藥物局含科長在內只有十一人,負責食品的工作人員只有七人,平均一位縣府食品科員要負責近八萬民眾的食安問題,比韓國三萬六千人、美國二萬三千人高出許多,人力、經費短絀。 「食安問題就是國安問題」,她表示,國內食品屢遭部份不肖廠商以標示不實、添加未合法之化學物質,挑戰國家公權力,販賣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導致民眾健康、權益受損。為預防業者將不合規定的食品流入市場,她提案販售的食品應通過各級主管機關認可的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之食品檢驗,始可陳列、販售。請衛生福利部增定「食品強制檢驗條款」,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增定第四十之一條。這是「掐頭」。 對於非法業者懷抱「不一定會被查到」、「不怕被罰」敷衍大眾之心態,為有效嚇阻廠商有不斷以身試法的情形發生,她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提高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刑罰與罰鍰,增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之一條,食品業者因違反本法規定繳納罰鍰及罰金,扣除檢舉人(鼓勵窩裡反)獎勵金後(多得可以準備退休),剩餘之經費部份應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經費來源;這是「去尾」與「顧中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