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饋 太管處請上級機關處理 [2013-09-06 更生日報 田俊浩] 針對內政部明年打算太魯閣國家公園實施入園收費,引發新城鄉不滿,鄉親認為沒有理由,承受入園收費委屈。對此,太管處昨表示,太魯閣國家公園目前並未收費,爾後園區內如需收費將依立法院會議決議辦理、落實夥伴關係、參訪遊客付費、促進觀光產業發展以及地區回饋確有其「探討」必要性,將專案函請上級機關處理。 太管處表示,據新城鄉代表會表示,團客在新城鄉進出所衍生之垃圾處理乙節,查花蓮縣政府為應峽谷遊客增加,籌劃低碳綠能公車路線,包括以新城火車站為轉運點,轉乘至太魯閣一天祥間,推動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如未來國家公園入園收費門票之折抵、導覽解說等)之計畫合作單位分工。 因為峽谷遊客增加,所以縣政府提出綠能公車由花蓮火車站轉乘到太魯閣、天祥之遊客服務:相關管制與收費、人力分工等工作推動計畫必需詳加討論。 屆時將引進觀光人潮增加地方產業收益,並可有效減少環境污染問題,至於大量遊客導致新城火車站垃圾增加,造成負擔宜加以考量,本處建請相關單位優先處理民意反映。 針對國家公園收費乙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邀內政部長報告國家公園收費標準規劃,會後立法委員江殷臣、段宜康、潘孟安、黃文玲、李俊侶、陳超明、吳育昇、邱文彥、徐欣瑩等多人提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實行國家公園差別收費制,國外遊客採一般收費,本國國民採象徵性收費。要求內政部六個月內重新評估收費制度,提專案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