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新竹縣議會第一次臨時會提案 提案人:徐欣瑩
以下節錄自20060421第一次臨時會提案書.doc
1• 案由: 請縣府盡速完成高鐵特區的路牌與道路指標設置。
  決議: 照案通過。
2• 案由:請縣府在竹北市成功三路與自強五路路口裝設閃光黃燈,加強交通安全。
 

辦法:
(1) 在成功三路與自強五路路口裝設閃光黃燈。
(2)於上述路段架設超速照相機,取締超速行駛。

  決議:照案通過。
3• 案由:請縣府在竹北市成功八路與自強三路路口設置紅錄燈或閃光黃燈,並取締超速行駛。
  辦法:
?(1)於竹北市成功八路與自強三路路口設置紅錄燈或閃光黃燈。
(2) 建請於上述路段架設超速照相機,取締超速行駛。
  決議:照案通過。
4• 案由:建請縣府於竹北市自強三路與福興東路一段路口裝置按鍵式紅綠燈,以策安全。
  辦法:於自強三路與福興東路一段路口裝置按鍵式紅綠燈,平時為閃黃燈,行人通過時按鍵則轉為紅路燈。
  決議:照案通過。
5• 案由:為因應高鐵通車及本縣三園四所之建設及發展需要,並使縣內之交通運輸、道路安全工作、停車管理、及遊動廣告物管理能夠達到事權統一、預算獨立、專才專用以及資源整合,建議縣府成立交通局。
  決議:照案通過。
6• 案由:建請縣府訂定『行動電話基地台設置自治條例』
  決議:照案通過。
7• 案由:建請縣府訂定『遊動廣告物管理辦法』,以維護縣容景觀,以及道路安全。
  決議:照案通過。問政效應: 徐欣瑩議員提案 環保局擬增小廣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