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高鐵通車及本縣三園四所之建設及發展需要,並使縣內之交通運輸、道路安全工作、停車管理、及遊動廣告物管理能夠達到事權統一、預算獨立、專才專用以及資源整合,建議縣府成立交通局。

  •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95年4月20日
  • 編號:建設類乙9號 PDF下載
  • 提案人:徐欣瑩
  • 連署人: 謝應隆、林礽俊、陳木百維、鄭美琴
  • 提案:
    為因應高鐵通車及本縣三園四所之建設及發展需要,並使縣內之交通運輸、道路安全工作、停車管理、及遊動廣告物管理能夠達到事權統一、預算獨立、專才專用以及資源整合,建議縣府成立交通局。

  • 1.縣轄區面積廣大,道路四通發達,國道有中山高、北二高等五處交流道、省道有台一線、台三線、東西向快速道路、西濱公路、縣道有一一八線、一二0線、一二二線、一一七線…等重要道路,為維護道路品質,提高行車安暢,亟需投注更多人 力、物力以因應日趨複雜之交通環境。
  • 2. 本縣縣治二期、三園四所將陸續推展,高鐵亦即將通車,將吸引大量民眾、車輛進入本縣,除道路的闢建外,相關配套措施亟需規劃,如公車轉運、輕軌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之規劃,停車場之闢建、路邊停車收費之實施等。
  • 3. 目前有關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等工程由警察局交通隊辦理,礙於有限人力及非交通專業人員,未能全面拓展,如成立交通局將可引進交通專業人才,有效規劃本縣各項交通工程,提升交通服務品質。
  • 決議:照案通過。【本案于第16屆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決(95年4月21日)】